南阳第二中等职业学校退费暂行规定
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,特对学生退费做如下规定:
一、学生因故退(转)学,就学时间在三个月(含三个月)以内的,退还一半学费、住宿费;超过三个月的,不再退学费、住宿费。
二、原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转注册成为普通中专学籍,已缴费但未注销高中学籍的,不退高中学费。
三、各部门审核人员需在收费单据上签字 ,并说明详细情况。
四、秋期11月底以前、春期5月底以前办理退费相关手续,过期不再办理。
五、退费流程如下:
(一) 审核程序
1.原普通高中学籍转注册成为普通中专学籍的学生,符合退费条件的退费审核流程:班主任签字—招生科签字—教务科签字—学生科签字—分管校长签字—达3000元的校长签字。
2.住宿费退费审核流程:班主任签字—宿管员签字—学生科签字—分管校长签字—达3000元的校长签字。
3.缴费未报到的学生退费审核流程:班主任签字—招生科签字—分管校长签字—达3000元的校长签字。
(二)退费程序
1.原普通高中学籍转注册成为普通中专学籍的学生,符合退费条件的退费流程:班主任签字—招生科签字—教务科签字—学生科签字—分管校长签字—分管财务校长签字。
2.住宿费退费流程:班主任签字—宿管员签字—学生科签字—分管校长签字—分管财务校长签字。
3.缴费未报到的学生退费流程:班主任签字—招生科签字—分管校长签字—分管财务校长签字。
4.学生本人到财务室领取退还费用并签字。
南阳二职校
2021年7月2日
日期:2021-07-05 20:59